贷款合同金额与实际金额不一样

嘉善离婚律师 2025-04-08
在贷款合同中,若约定金额与实际金额不一致是因出借方预先扣除了利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应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借款本金。这意味着,出借方不能单方面通过预先扣除利息的方式减少你实际收到的借款本金,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实际计息应以你实际收到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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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贷款合同金额与实际金额不一致且非出借方预先扣除利息,你可以:1、与出借方沟通,要求对方按合同约定金额足额交付借款;2、若出借方拒绝,可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维护自身权益;3、实际计息仍以实际收到的借款本金金额为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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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确保贷款合同金额与实际金额一致性,你应:1、在签订合同时仔细核对合同金额与实际交付金额;2、要求出借方提供明确的借款交付凭证;3、如发现不一致,立即与出借方沟通并书面记录;4、必要时,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协助,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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